临沂职业学院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
[字号:大 中 小] 2020-09-16 阅读次数: 作者: |
为促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确定,临沂职业学院2020年决定引进15名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本次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内部分重点高等院校(附件1)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4、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受疫情影响的可放宽至2020年9月30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引进。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5、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引进岗位及计划 本次引进设2个岗位,共计引进15人,具体要求详见《临沂职业学院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表》(附件2)。 三、引进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16:00。 2、报名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临沂职业学院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 (2)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 (3)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学校招聘专用电子邮箱(lyzyxyzp@126.com)进行报名。为保证报名工作无遗漏,请电话联系学院确认报名成功(联系电话:0539-2872252、2872062)。 所需材料要按《临沂职业学院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WORD电子版)+其他材料(本人签字的《临沂职业学院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正面及背面、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 4、资格初审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报名合格人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核。 (二)面试 (三)考察、体检 临沂职业学院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写出书面考察意见。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体检过程中,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考察、体检过程中,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临沂职业学院集体研究,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在临沂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lyv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因故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并公示。公示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工资、社会保险、档案转接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学院成立人才引进工作机构,专门负责此次人才引进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将认真核查,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3、本次引进人才执行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待遇有关规定。 4、本次引进工作贯彻落实推进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精神,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5、若本次引进未完成计划数量,对符合招聘条件但因岗位数量限制未能聘用的,经本人同意,可在计划范围内调剂聘用。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本公告由临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2872252 0539-2872062 监督电话:0539-287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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